新京报讯(记者张静姝通讯员赵欣)近日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销售盗版知名漫画科普“我是不白吃”系列书籍的刑事案件,多名被告人因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依法判处刑罚。
全网超7000万粉丝的漫画科普“我是不白吃”系列漫画书,以轻松幽默的美食科普与文史内容,深受市场欢迎和受众喜爱。2024年3月,张某等4人发现“我是不白吃”系列书籍在青少年群体中风靡,正版图书定价偏高,盗版则低价倾销,差价利润空间巨大,且该系列热门书籍市场需求量大、受众广、销路稳定,容易快速走量获利。他们便瞄准这一“利润空间”,在图书批发市场购入盗版“我是不白吃”系列书籍,通过某网店对外销售,一年的时间里,销售金额高达近200万元人民币。
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某等4人以营利为目的,销售明知是侵犯著作权的侵权复制品,情节严重,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。最终,法院对上述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(部分被告人缓刑),并处罚金。宣判后,上述被告人均未上诉,公诉机关未抗诉,判决已生效。
近年来,盗版图书市场呈现线上化、隐蔽化、产业化态势,销售渠道从传统线下售卖转向线上网店销售,部分销售者以“影印版”“微瑕清仓”“一比一复刻”为幌子,真假混卖,其中以教辅、童书及畅销书盗版率最高。盗版书籍不仅存在内容错误、印刷劣质、安全隐患等问题,更从根源上窃取了作者的智力创作成果,侵害了出版单位的合法经营权益,打击了文化创作与创新的积极性,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
法官指出,盗版书籍不受法律保护,以营利为目的销售盗版图书、音像、软件等侵权复制品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将构成刑事犯罪。
法官提醒,经营者应选择正规进货渠道批发图书,索要版权证明,确保所销售图书版权清晰、来源合法;需警惕批发书籍时明显低于正常折扣的“低价诱惑”,发现所售书籍侵权时,应及时下架,主动规避法律风险。同时,消费者在购买书籍时,应认准正规渠道,自觉抵制盗版书籍,发现盗版书籍及时投诉举报。唯有全社会共同遵守法律法规,抵制侵权盗版行为,自觉守护知识产权,才能营造尊重创新、保护原创的良好社会氛围,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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